重磅!上海出楼市新政:向无房户倾斜、剑指假离婚买房!独家解读↗
昨晚(1月21日),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、市房屋管理局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、人民银行上海分行、上海银保监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自今天(2021年1月22日)起实施。
《意见》为坚决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、“一城一策”要求,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构建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,着力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,坚持租购并举,增加住房供给,调节住房需求,强化市场监管,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《意见》明确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。对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,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。
《意见》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。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,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,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,防止突击放贷。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,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、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。严防信用贷、消费贷、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。
《意见》规定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。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全额征收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(含5年)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(含5年)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
《意见》强调严格商品住房销售管理。严格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。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“一价清”“实名制”等各项管理制度。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,优先满足“无房家庭”自住购房需求。加强预售资金监管,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。
《意见》提出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。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、销售代理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,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。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,形成执法合力,严肃查处捂盘惜售、价格违法行为、虚假广告、人为制造市场紧张氛围、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根据《意见》规定,上海还将完善土地市场管理,优化土地供应结构,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,特别是在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、五大新城(南汇、松江、嘉定、青浦、奉贤新城)加大供应力度;坚持房地联动机制,引导企业理性拿地,稳定土地价格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,正确解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,稳定市场预期,引导合理住房消费;依法加大对编造谣言扰乱市场秩序、散布不实信息误导市场预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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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
沪建房管联﹝2021﹞48号
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、“一城一策”的工作要求,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构建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,着力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,坚持租购并举,增加住房供给,调节住房需求,强化市场监管,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经市政府同意,现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进一步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。发挥好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平台作用,指导、协调、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,落实部门管理责任,增进联动协调,加强信息互通,强化政策执行力,提高政策实施效果。
二、完善土地市场管理。优化土地供应结构,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,特别是在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、五大新城(南汇、松江、嘉定、青浦、奉贤新城)加大供应力度。坚持房地联动机制,引导企业理性拿地,稳定土地价格。
三、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。夫妻离异的,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,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。
四、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。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。
五、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。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,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,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,防止突击放贷。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,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、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。严防信用贷、消费贷、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。
六、严格商品住房销售管理。严格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。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“一价清”“实名制”等各项管理制度。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,优先满足“无房家庭”自住购房需求。加强预售资金监管,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。
七、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。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、销售代理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,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。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,形成执法合力,严肃查处捂盘惜售、价格违法行为、虚假广告、人为制造市场紧张氛围、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八、坚持租购并举。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体系,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覆盖面。通过新建、配建、改建等多种方式,多渠道、多主体加快形成租赁住房有效供应。完善租赁住房发展配套支持政策,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。
九、加快推进旧区改造、“城中村”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项目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,积极开展“城中村”改造,确保征收安置房源供应。加快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,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力度,启动实施住宅小区“美丽家园”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,多渠道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质量,有效提升市民居住品质。
十、加强政策宣传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,正确解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,稳定市场预期,引导合理住房消费。依法加大对编造谣言扰乱市场秩序、散布不实信息误导市场预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。
本意见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。
新意见的出台
对上海购房市场带来哪些变化?
小坊的同事
在昨晚的《夜线约见》中请到了
相关专家来具体解读!
帮大家划出重点!
1、为何在此时出台新政?
蒋慰如(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调研员):
这次出台政策主要是为了一个贯彻、一个构建和一个坚持。一个贯彻是贯彻国家的因城施策、“一城一策”,落实城市的主体责任;一个构建是加快构建房地产的长效机制,着重要稳地价、稳房价;一个坚持是要坚持租购并举,重供应、调需求、强监管,促进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。
2、最近上海一二手房在销售过程中的投诉日渐增多,涉及房东跳价、违约,以及认筹金太多、退款周期长等新现象。您如何看现在楼市出现的这些现状?
陈杰(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):
这几年上海的房地产从供给、销售、价格来说,基本上还是比较稳定的。但是近期以来在局部地段、局部类型的房子出现了一些过热的苗头,比如有些楼盘销售特别火,有些二手房东出现了心理上的不稳定,这其实是房地产特有的传染心态,大家买涨不买跌。
3、此次楼市新政具体有哪些?为何这样设置?
蒋慰如:
本次意见主要是四大板块:
1、增加供应:主要是增加住房用地的供应,重点是要在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、五大新城(南汇、松江、嘉定、青浦、奉贤新城)加大供应力度。
2、调控需求:相较之前,这次增加了“离婚未满三年购买商品住房的,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”,如果离婚前家庭名下只有一套房,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可以购买一套,如果离婚前家庭名下有两套房甚至更多,现在即便离婚了一方名下无房,三年内依然不能购房。
3、稳定预期:就是要稳定土地价格,引导企业合理拿地,同时加大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监管,稳定房价。
4、强化监管:要完善上海的公证摇号选房制度,向无房户倾斜,通过两次摇号选房的方式,优先满足无房家庭的居住需求。也就是说,第一次摇号是无房户家庭集中摇号选房,第二次摇号才是非无房户家庭的摇号选房。
4、此次楼市新政的亮点有哪些?
陈杰:
亮点有三:
1、具有系统性,是一套包括供给、销售、资金、后期市场监管等各方面的组合拳。抓住了市场监管的短板和不足进行了补强。
2、具有精准性,抓住了主要矛盾。房地产市场主要是靠资金推动的,这一轮房市的异动跟资金是有关系的,这次对信贷资金的额度、周期、结构、使用规范性都做了很细的调整。
3、具有差异性,重点保护了无房家庭。
5、除了以上的政策,上海还有哪些储备政策?主要针对哪些方面?
蒋慰如:我们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设计了一个住房体系,包括一个定位:房住不炒;两大体系:住房体系和保障体系;三个为主:以居住为主、以市民消费为主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;四位一体的保障房;再加租购并举。通过这样一个体系多渠道地来解决住房问题。
还要加大租赁住房的发展,加快租赁住房的有效供应,稳定供应、保障租房。同时还要加快旧区改造、城中村改造,包括加装电梯、包括美丽家园的建设,改善居住品质。
6、对于要买房的人群,专家有哪些忠告和建议?
陈杰:首先要对上海市政府的治理能力有信心。其次要对自己的判断力有信心,不要盲目跟风,要多方面收集信息并有自己的理性判断。其实这一轮到现在,大家多看一些信息的话就会发现它并不是普涨,只是局部地段、局部类型的一些房子的增长。所以不要因为小道消息而左右了自己的判断。因为有些房价上涨是和个别政策调整相关,政策调整本身也有不确定性,可能未来还会再调整,如果盲目追高就会面临风险。
新时代要有新时代的心胸和心态,上海近年一直在推租赁市场,随着租房市场的规范发展,它的体验会越来越好。
视频⬇️
坊友们最近有购房打算吗?
你如何看新出台的《意见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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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夜线约见、上观新闻、上海发布
编辑 | 静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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